北京冬奥会开幕在即,运动员哪些“药”需当心?

发布时间:2022-01-2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王瑞芳 | 责任编辑:王瑞芳

兴奋剂的使用不仅损害奥林匹克精神,破坏竞技比赛公平的原则,而且严重危害运动员身体健康。1967年第一份《禁用清单》出炉,1999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成立,2003年《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出台。我国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在本届北京冬奥会中,中国仍会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实现赛会期间兴奋剂问题“零出现”的目标。


如何界定兴奋剂


体育运动中的兴奋剂在药理学上并没有专门的分类,虽然兴奋剂源于药物,但随着认识的逐渐深入,兴奋剂不再仅指代某一种单一药物(刺激剂),而是国际体育组织规定的所有禁用药物及方法的统称。因此,其中也包含了不具备兴奋性,甚至还具有抑制性的药物。


按照WADA的官方定义,判断一种药物是否属于兴奋剂,有以下三个标准:是否有增强运动员表现的效用、是否会伤害运动员的健康,以及是否违反了体育精神。当一种药物满足上述标准中的两条,就会被纳入禁用药物管理。而将确定的禁用物质及方法汇总成的清单就是《禁用清单》。这份清单由WADA发布,是支持《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8个国际标准之一。《禁用清单》作为世界反兴奋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预防性。自2004年起,在WADA的推动下,经过广泛的协商程序,《禁用清单》每年更新一次。


兴奋剂有哪些?


在WADA《2022年禁用清单国际标准》中,共包含11类禁用物质和3类禁用方法,按禁用时间又分为所有场合禁用、赛内禁用以及特殊项目禁用3类。其中所有场合禁用是指在赛内和赛外均不得使用,而赛内禁用则是指从运动员计划参加比赛的前一天午夜前(23:59)开始,直至该比赛和样本采集过程结束。


下面让我们一起跟随《禁用清单》看看哪些药品需当心。(注:下述举例药品无法完全涵盖《禁用清单》,感兴趣的小伙伴可在www.wada-ama.org下载学习)


01


西药篇


S0.未经批准的物质


例如:尚在临床前或正在临床试验阶段或已经终止临床试验的药物等。


S1.蛋白同化制剂


根据WADA发布的2020年检测数据报告,蛋白同化制剂是使用最泛滥的兴奋剂,约占总量的47%。主要包括蛋白同化雄性类固醇和其他蛋白同化制剂,比如:十一酸睾酮、司坦唑醇、达那唑等。这类药物能像我们身体中分泌的睾酮一样,激活细胞中的雄激素受体,让身体中的部分细胞增加蛋白质产量,进而合成更多细胞,让肌肉更加发达,获得敏捷和力量属性的加成。MMA(综合格斗)运动员中克里斯蒂娜,内特·马夸特等都因此落马。但是,此类药品的副作用极大,会使“男性女性化,女性男性化”,甚至引发心脏病等一些严重疾病。


S2.肽类激素、生长因子、相关物质和模拟物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促红素类以及影响红细胞生成的制剂


②肽类激素及其释放因子


③生长因子以及生长因子调节剂


举例来说,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在医学上主要用于治疗贫血。而在体育领域,EPO作为一种常见的血液兴奋剂,能增加体内血红细胞的含量,让身体给肌肉输送更多氧气,提高运动员的耐力和负荷,要知道这在长跑、游泳以及自行车等项目中至关重要。也正因为EPO,连续七年蝉联环法冠军的著名自行车运动员阿姆斯特朗被剥夺冠军头衔,并终身禁赛。


S3.β2受体激动剂


β2受体激动剂就是我们熟知的治疗哮喘的常用药物,比如沙丁胺醇,福莫特罗等。其中沙丁胺醇是最常见的提高成绩的β2受体激动剂。WADA明确S3类中的4种成分(沙丁胺醇、福莫特罗、维兰特罗和沙美特罗)在某些治疗剂量范围内是可以被使用的,但范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2022版《禁用清单》对沙丁胺醇的治疗剂量就做了修订,从之前规定的12小时内服用800微克修改为8小时内服用600微克。


如果翻看各国运动员的花名册,不难发现患有哮喘的运动员比比皆是,β2受体激动剂对于非哮喘患者可以扩张肺部,加速血液循环,从而提高专注度。曾经有报道称冬奥会夺牌大国挪威在2018年韩国平昌冬奥会参赛时几乎带了6000支哮喘药,可谓名副其实的“哮喘队”。


S4.激素及代谢调节剂


主要包括


①芳香酶抑制剂(如阿那曲唑、依西美坦等)


②抗雌激素作用物质(如氯米芬、他莫昔芬等)


③激活素受体IIB活化抑制剂类(如比马鲁人单抗等)


④代谢调节剂(如曲美他嗪等)


相信大家更为熟知的便是曲美他嗪,某运动员曾在2014年赛内兴奋剂检查中出现阳性,导致禁赛3个月,就是因为误服此药。曲美他嗪是冠心病的常用药物之一,可改善心肌的能量代谢,增加心肌对缺血、缺氧的耐受能力,但同时也能增加运动相关的肌肉对缺氧的耐受能力,增加运动量,所以在2014年被列入WADA禁用清单。


S5.利尿剂和掩蔽剂


利尿剂难道也会让运动员“兴奋”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利尿剂之所以被列入兴奋剂管理,其主要原因是可以通过增加排尿量,稀释体内的兴奋剂及其代谢物。不仅如此,这类药物还可以快速减重,以便运动员在拳击、摔跤等按体重分级的运动中满足体重要求。


可用作掩蔽剂的物质包括所有类型的利尿剂、去氨加压素、丙磺舒以及血容量扩充剂类(静脉输入甘露醇等)。大名鼎鼎的EPO就常用去氨加压素来做掩蔽剂。


S6.刺激剂


刺激剂可谓是兴奋剂的“开山鼻祖”,例如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冰毒)等。这类物质主要通过对神经系统的作用,使运动员获得“洪荒之力”,被认为是最原始意义上的兴奋剂。20世纪70年代以前,运动员所使用的兴奋剂主要都属于这一类。但我们最熟悉的咖啡因、尼古丁等并不属于WADA《禁用清单》里的物质,目前这些成分仍处于监控状态。


S7.麻醉剂


主要包括吗啡、羟考酮等。它们可以产生强烈的镇痛作用,使人产生快感及心理亢奋,提高运动员对疼痛的耐受力。此类药物在竞技体育中主要运用在游泳、长跑项目上,使运动员能够忍受平常无法忍受的疼痛。


S8.大麻类


包括所有天然和合成的大麻酚(素)类,大麻二醇例外。大麻类物质可以减轻焦虑,但在运动表现中对躯体的作用尚不明确。


S9.糖皮质激素


这就是很多人“望而生畏”的激素,比如泼尼松、甲泼尼龙、地塞米松等。它们之所以被纳入《禁用清单》,主要是能够对人体蛋白质、糖类和脂类代谢进行调节,同时又具有抗炎镇痛的作用。与此同时,该类药物还可引起高血糖、高血脂、中枢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诸多副作用。


M1.篡改血液和血液成分


例如向血液循环系统内注入或回输任何数量的自体、同种异体(同源)或异源血液或任何来源的血红细胞制品;血液回输可在短期内增加血红细胞数量,从而达到增强血液载氧能力,1988年汉城奥运会时正式被国际奥委会列入禁用范围。


M2.化学和物理篡改


置换样本和/或样本掺假等。例如在兴奋剂管制过程中,篡改或企图篡改样本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M3.基因和细胞兴奋剂


具有可能提高运动能力的手段:例如使用常规细胞或经基因修饰的细胞。


P1.β-受体阻断剂


主要包括比索洛尔、艾司洛尔、美托洛尔等。此类物质的作用包括降低心率、减少手震颤和暂时缓解焦虑。对于部分要求“稳如泰山”的项目,比如射箭、射击等,缓解紧张所导致的心率加快将可能决定成败,因此WADA对这类运动也是设定了严格的限制,即赛内赛外全禁用。而像台球、飞镖、高尔夫等则仅限于赛内禁用。


02


中成药篇


中药/中成药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和瑰宝,在疾病治疗领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本届奥运会中,运动员不仅要当心西药带来的违规风险,也要高度警惕中成药里隐藏的禁用成分。


S1.蛋白同化制剂


麝香壮骨膏是常用的缓解关节痛、腰痛的外用贴膏,也是易于购买的非处方药,被广泛应用。这类药物中的麝香含雄酮等成分,具有蛋白同化作用,被WADA列为赛内赛外均禁用的物质。


S6.刺激剂


多数治疗感冒的中成药,例如:连花清瘟胶囊、通宣理肺丸、感冒软胶囊、苏黄止咳胶囊等,都含有麻黄碱、伪麻黄碱等成分。麻黄碱是中医常用的治疗药物,常用于缓解鼻黏膜充血和肿胀,WADA对其在尿液中的浓度有严格要求,因此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谨慎服用。


除此之外,士的宁作为最经典的刺激剂,中成药中也有其身影,比如华佗再造丸中的马钱子就含有这个成分。


S7.麻醉剂


例如:湿润烧伤膏中含有罂粟壳(含吗啡、可待因、罂粟碱),能有效缓解疼痛,因此属于S7类麻醉剂。


上述几类药物只是中药宝库里的一部分“成员”,面对种类繁多,成分繁杂的中成药,运动员又该如何辨别呢?


其实,多数含有禁用物质的药品在说明书注意事项下已标注“运动员慎用”,只有极个别药品的说明书未进行标注。建议运动员朋友们使用中成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不确定药物是否含有兴奋剂时务必咨询医务人员,切勿自行用药。


北京冬奥会即将开幕,每一位中国人都将以最大的热情欢迎各国运动员的远道而来。作为医务人员的我们,在热情之余更要用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担负起各项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为举办一届像冰雪一样干净的冬奥会贡献力量。(北京协和医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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