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网银暂不能买储蓄国债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2-09-13  内容来源: 北京卫视

用网银暂不能买储蓄国债

  近日部分电视和网络媒体发布有关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的报道,称2012年9月10日起可通过网银购买2012年第十一期和第十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财政部近日公告表示,这些报道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符。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避免投资者按照不实报道进行错误操作造成损失,财政部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规定在公告中再次予以明确。财政部表示,根据规定,2012年第十一期和第十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售渠道为38家2012年至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不能通过网银购买。

  根据《关于开展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确定2012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承销团成员名单的通知》规定,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开始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2012年试点承销团成员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这意味着,在2012年11月1日以前,储蓄国债(电子式)只能通过银行网点购买。

责任编辑: 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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