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放宽经适房限价房申请条件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2-11-28 内容来源: 河北卫视
河北省秦皇岛市日前调整了城区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新标准大大放宽了购买条件,从而可惠及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调整后的申请条件无论从收入标准、年龄、户口或离异年限上都较原来政策大为宽松。调整后的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为:申请人须具有秦皇岛市户口且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取得秦皇岛市城区常住户口一年以上;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5周岁;离异家庭,离婚时间满一年以上;家庭仅有一套商品住房且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的,或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的;申请家庭成员3年(含3年)内没有住房交易记录;申请家庭月人均收入海港区范围内每人每月低于3000元、山海关区范围内每人每月低于2500元、北戴河区范围内每人每月低于33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
此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也大大放宽:具有秦皇岛市城镇户口且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秦皇岛市区户籍一年以上;家庭人口在2人以上或年满28周岁的单身人员(孤儿年满18周岁),离异人员离异须满一年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海港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674元、山海关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361元、北戴河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846元);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低于30平方米)。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本次放宽申请条件,是市政府基于房源供应充足的现状,并结合秦皇岛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能力做出的调整,旨在为更多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预计调整后,保障人群将扩大30%,更多的“夹心层”群体将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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