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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元营养液涉嫌违法宣传 部分无保健品批号

发布时间: 2014-05-23 14:58:17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刘颖颖  |  责任编辑: 刘颖颖

   “猴姑饼干,猴头菇制成,养胃。上午吃一点,下午吃一点。”大明星代言搭配养胃诉求,江中集团推出的猴姑饼干顿时热销市场,近期却因“过度”宣传深陷舆论漩涡,该产品宣传的功能性在于养胃,被消费者和专家质疑功能不实。

  无独有偶,连日以来,新华食品调查发现,江中药业旗下初元营养液涉嫌违法宣传,部分产品没有保健品批号,却宣传保健功能,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记者在江中集团官网看到,江中集团“初元”系列产品主要有:针对术后型、体虚型的“初元复合肽特殊膳食营养液”,针对放化疗型的“初元甲鱼复合肽特殊膳食营养液”,以及针对住院病人及病后人群、体质虚弱人群、老年人和儿童的“初元均衡蛋白营养粉”等。

  据江中集团官网介绍,“初元”针对不同病人开发了多种康复营养液,分为术后型、体虚型、放化疗型。具体介绍中也分别提到“有利于手术后患者早日康复”、“能增强病人的免疫功能,有助于病人身体康复”、“能提高人体的免疫功能,对放化疗人群的身体康复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但“提高人体免疫功能”等宣传语是国家规定的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而在一些“初元”产品包装盒上,却并未发现“蓝帽”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即国家保健食品标志)。

  新华食品随即查询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现“初元”系列只有“初元牌酪蛋白氨基酸口服液”(国食健字G20100648)、“初元牌核黄素氨基酸口服液”(国食健字G20100569)获得了保健食品批号,功能都是增强免疫力,但这两款产品在市场上难觅踪影。而初元复合肽特殊膳食营养液等三款销售主力产品并没有保健食品批号,应该属于普通食品范畴。

  业内人士称,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有27个,每一款保健食品在申报的过程中,国家都有严格的要求,要经过各项实验、检验后才能认定其功能,比如可以提高免疫力等,将非保健食品宣称保健功能,这样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

  此外,《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新华食品咨询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他表示,虚假广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在产品的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暗示自己是保健品,明明是食品却模仿药品或者保健品来销售,这种一经发现将立即查处;另一种是在网上或者销售人员在口头上夸大宣传,若被监测到确实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则会联合工商等部门进行查处。

  一边是违法宣传,一边却是产品大卖。对于江中药业是否涉嫌违规宣传,相关监管部门将有何举措?本网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 刘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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