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财政部:持股1年以上 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 2015-09-08 07:09:54  |  来源: 河北卫视  |  作者: tianmai  |  责任编辑: 孙磊

 

    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近日印发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 孙磊
标题图片
中国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