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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陈水扁被控侵占所谓机密外交款案,台北地方法院8号下午作出一审宣判,陈水扁获判无罪。当天陈水扁没有出庭。检方还能提出上诉,进入二审。
陈水扁去年被控在2000年至2006年间,利用出访机会,11次截留出访零用金共33万美元,疑似汇给儿子陈致中用于留学。
庭审一直以秘密方式进行,据报,陈水扁始终否认指控。
台北地方法院周二一审宣判陈水扁无罪,主要理由认为,没有直接证据显示陈水扁侵占了这些钱,也没有证据证明陈致中的账户里有这些钱。
宣判结果公布后,法院门外有民众不满判决。
此案虽小,但曾经作为延押陈水扁的重要理由提出,被法官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