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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外国媒体9月24日报道,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一家上诉法院日前做出判决,判处一名曾强奸自己亲生女儿长达一年时间的禽兽父亲1.44万年监禁。
2006年3月,菲律宾一家地方法院曾判处那名摩托出租车司机死刑,原因是他趁着妻子前往中国香港打工的一年多时间里,对年仅十来岁的女儿实施了360次强奸行为。当年6月,菲律宾废除了死刑。今年9月8日,马尼拉一家上诉法院再次审理了此案,该上诉法院认为那名男子的犯罪事实清楚,决定对他所犯下的每一项强奸罪行判处40年监禁,这是菲律宾法律目前对强奸犯的最严厉惩罚。
由于菲律宾法院极少公布案件审理情况,这一案例并未被立即曝光,直到近日一家菲律宾当地媒体在查阅有关卷宗时才将其“公之于众”。
根据法院判决书的记载,那名父亲的兽行始于2001年,当时他的女儿只有13岁,他们一家居住在马尼拉东南约80公里的洛斯巴诺斯镇。当年1月,这家的女主人离开菲律宾前往香港从事家政服务业。
受害的女儿供述说,她母亲离家以后,她父亲几乎每天都强迫她进行性行为。一年多以后,她终于再也无法忍受父亲的折磨,将自己的痛苦遭遇透露给了一起外出度假的亲戚们。她的母亲获悉后立即从香港返回菲律宾,并把她的父亲告上了法院。
本月8日,马尼拉那家上诉法院还驳回了该男子提起的对他妻子的一项指控,他声称自己之所以遭到起诉是因为妻子想要获得对孩子们的监护权,然后与国外一名男子结婚。根据菲律宾法律,该嫌犯还可以上诉至最高法院,但目前尚不清楚他是否决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