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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第二批共五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典型案例。
被告人韦友军、钟世新受他人委托,非法印制“上海城区2010版交通图”。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认定两被告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梁立勇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书331739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二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被告人麦健兴加工假冒注册商标“ZIPPO”的打火机,价值1852500元。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麦健兴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仇海营、崔留芷等被告人,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巧乐滋”等雪糕产品,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3119998元。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仇海营等被告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假冒专利罪。依法分别判处仇海营等被告人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吴根创、马陈嘉等运输、贩卖假烟,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86万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吴根创等九被告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九被告人无期徒刑、和十五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