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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高州警方称公务员遗书事件与实不符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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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朱国瑜在博客上发表的“一个公务员的遗书”。连日来,一篇名为“一个公务员的遗书”的网帖被广泛转载,网帖由于涉及领导司机、强拆、殴打致死、公务员、遗书等一系列火辣的关键词,在网络上激起千层浪。
 
与公厕紧邻的小平房就是朱国瑜的老屋,在建的新楼几乎与它紧紧相贴(1月16日摄)。新华社记者 周强 摄
 
这是凌远国以自建房的名义报建的商品房,实际占地560平方米,楼高9层。楼房尚未完工,已经售出3套。目前作罚款处理。新华社记者 周强 摄
 

 网帖:民房遭遇强拆

 事实:发生房屋纠纷

 “一个公务员的遗书”的网帖,署名“朱国瑜,茂名市外事侨务局的科级公务员”,反映“市纪委书记司机”凌远国等强拆自家民房、雇请“黑恶势力”殴打母亲致死、事件得不到公正查处,自己准备以死抵抗。

 1月15日,记者与发帖人朱国瑜在网帖所称被“强拆”的房屋前见了面。朱国瑜承认自家房屋确实没有遭遇“强拆”,而是相邻建筑工地施工对老屋形成“侵权”。

 朱家房屋是高州市老城区潘州东路的一间39平方米、与公厕紧邻的小平房。

 事情缘起于2009年,凌远国、黄豪、刘家驹三人合伙买下朱家老屋正前方的8间旧商铺,准备拆旧建新,希望把朱家老屋一并买下。

 朱国瑜说,当时对方仅开价20万元,远低于市场价。协商不成,凌远国一方决定放弃,并于2009年年底开始动工建设。朱国瑜说:“新楼几乎紧贴着老屋。在建设过程中,凌远国严重侵害我们的房屋权益,比如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我家屋顶被跌落物损坏。”

 网帖:母亲被殴打身亡

 警方:与事实不符

 据朱国瑜描述,2010年5月1日下午,“高州市领导的司机、负责建筑工地的”凌远国指使豢养的黑恶势力分子对朱国瑜的母亲古丽芳的两肋要害部位进行了“毒打”,后法医鉴定为轻微伤。5月16日,古丽芳身体不适入院治疗,6月2日下午死亡。

 凌远国则对记者说,当天,因为古丽芳阻挠施工,自己的建筑工人将她“扶”了出去,“大家在扶她出去的过程中有碰到也不奇怪”。但他强调,古丽芳5月16日才入院,主要原因还是老年疾病,“说是我指使人殴打她致死,这是诽谤。”

 “朱国瑜母亲被殴打身亡的说法,与事实不符。”高州市公安局局长陈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公安部门调查,“没有证据证实古丽芳的伤情是被殴打造成的”。高州市人民医院的病历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显示,“古丽芳符合因患心脏疾病引起急性循环功能障碍,最终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排除机械性暴力作用致死”。

 朱国瑜说:“家族老人都是八九十岁才寿终正寝的,她一直没有任何病痛;家族无心脏病史,我不能接受她不是被打死的结论。”

 网帖:房屋被低价强买

 当事方:“压价”是不想买

 记者看到,一度因为古丽芳死亡而停建的大楼已经恢复施工。

 对于朱国瑜网帖所称“以5万元强买价值40万元的房屋”,凌远国对记者说:开始,自己一方开价20万元,朱家还价60万元。协商中,己方愿意加价5万元,朱家不松口。后来他们决定放弃朱家老屋,并动工开建。朱国瑜又主动来协商,要以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即总价39万元卖掉。凌远国说:“这时候我们已经开建,那间屋已没用了,我们不想买了,所以就随口说"5万元我就买下来"。”

 发帖人:“遗书”为引关注

 官方:成立工作组调查

 朱国瑜反复强调说,自己也受到了威胁,才写下“遗书”,通过网络发布,希望引起社会注意。凌远国三人的建筑是以“自住”名义报建的“自建房”,实际占地560平方米,楼高9层。三个投资人每人能分到近1700平方米的房屋“自住”。凌远国向记者坦言,一开始就“想等房子建好后,将房产分割出售,实际上就是搞成商品房”。

 据朱国瑜说:凌远国是“高州市纪委书记的司机”,刘家驹是高州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刘淦飞的父亲,黄豪是高州建筑设计院停薪留职的职工。

 高州市相关工作组调查结论称:高州市纪委、监察局联合下发查处通报,认定凌远国以自建房的名义报建商品房,骗取减免市政套配费6875元,还擅自将自建房作商品房销售。决定给予凌远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淦飞作为刘家驹的儿子,参与了办理贷款、协商房屋买卖等事宜;出现纠纷后,多次找关系“摆平”。决定给予刘淦飞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单位。

 目前,凌远国已经辞职;刘家驹、黄豪并非公职人员,无从处分。

 朱国瑜对这样的结果表示不满意:“对方违法盖了5000平方米的商品房,只交纳了很少的罚款。这合理吗?一个副局长公开非法地做房地产,仅给他一个党内警告处分,显然没有说服力。”

 目前,高州市已经成立了协调处理工作组,调查此事。






责任编辑: 石宇昕视频来源: 广东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