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新闻

教育部回应清华“真维斯”楼命名质疑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5-28

 

教育部回应清华“真维斯”楼命名质疑

本报讯(记者王南)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清华大学“真维斯楼”一事,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今天首次回应称,对于大学教育建筑物冠名一事,教育部确实已经没有审批权,但建议学校为捐赠方冠名时,应征求广大师生意见。

续梅表示,1997年,当时的国家教委曾有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企业或个人冠名,特殊情况要上级批准。

到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教育部的这项审批权,目前对于高校建筑物的命名,教育部确实没有审批权。

续梅表示,依据《捐赠法》规定,捐赠方可以享受一些捐赠工程、项目的命名权利。

对于企业和个人的捐资助学,续梅表示,教育部对此表达感谢,同时也希望捐赠方和受赠方可以协商好如何冠名,并建议学校在处理此事时最好能够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达到理想结果。




  责任编辑: 吴爱凤视频来源: 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