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出台草案 是否避重就轻?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2-02-13  内容来源: CCTV-4

银行收费出台草案 是否避重就轻?

对备受公众争议的银行收费问题,10日晚间,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业内专家称,监管层规范商业银行的价格管理体系,使之逐步走向公开透明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征求意见稿未提及如何减免此前备受争议的一些收费项目,因此有“避重就轻”之嫌。

为银行收费开绿灯?

此次调查是该公司第12次年度信任度调查。在25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3万名受访者中进行。广东银行业协会一名资深律师对记者表示,要求银行收费“提前报告”和“明码标价”,反而从法律上为银行“高收费合法化”留下缺口。

“在充分竞争情况下,报备制没有问题;但中国银行(601988)业仍是相对垄断行业。”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建议,应当对市场调节价范围进行必要限制,更多地向消费者倾斜。

长期关注银行收费问题的律师董正伟指出,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是对银行服务收费实行“报备制”,相较此前一些法律人士期待的“审批制”“报备制”的监管力度小得“不是一点半点”。目前的草案不但不能解决银行收费乱象;反而从法律上为银行收费打开绿灯,为收费合法化提供依据。

定价多少谁说了算?

《办法》仅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上提及要征求消费者意见;对于银行可自行制定的市场调节价,未提及与金融消费者商量或征求消费者意见。

根据草案,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被明确列出的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

一位北京的消费者提出疑问:“这五项除贷记转账外,其他四项看似与我平常生活关系不大,好像也用不上;小额账户管理、银行卡挂失什么的为什么没有涉及呢?”

现实中,金融消费者对银行服务价格,尤其是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往往一头雾水。唐女士通过一家商业银行向海外汇款200多美元,却被收取200元人民币汇款费用,唐女士质疑,汇款到底要多大成本,如此高的收费银行是如何制定的?

“不管是政府定价、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都应征求消费者意见。”刘俊海说,即便是受实际情况所限,银行无法做到与每个消费者单独协商,也应该召开听证会。

责任编辑: 吴爱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