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到粤办养老机构 与内地人享受同等待遇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2-08-09 内容来源: 广东卫视
上月,中央出台一系列加强内地与香港合作政策,其中由广东省负责落实的有粤港合办养老机构、合作办学、治理东江、联合减排等8项政策。
据省民政厅介绍,目前由香港服务提供商以独资形式在广东省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共有3所,分别位于广州、深圳和肇庆。坐落于广州市寺贝通津1号大院的红升侨颐养老院是其中之一。
事实上,早在2007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四在香港签署,其中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方面明确提出,“在广东省试点,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
彼时,香港人白女士嗅到了机遇,萌生了到内地办一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想法。而广州市提供的优惠政策最终把白女士吸引到这里。据悉,广州市依据不同层次、类型的养老机构给予港澳养老服务提供者一、二、三万元不等的资助;在床位方面则视不同情况给予100、200、300元不等的运营补助;如果在内地招收的养老护理员是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政府还会提供相应的培训资助。
“我们给香港养老服务提供者同等待遇。所谓同等待遇,就是内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的政策,包括税收、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同样适用于香港养老服务提供者。”历经几年的筹备,广州红升侨颐养老院终于在2010年6月获批准成立,并于去年正式开业。如今,院内已收容了63位孤寡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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