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举行非机动车听证会 电动车限重成焦点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3-27  内容来源: 上海东方卫视

 

  东方网3月27日消息:"我支持对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功率、外形尺寸作出明确限制,但在车辆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不太现实。""我查了2012年底在市公安局车管所备案的2112个电动自行车产品资料,其中有1706个车辆重量都超过40公斤。"……昨天下午,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就《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会开始的第一个小时,大多数代表都对电动自行车限重40公斤的条款表示了异议。

  "在2012年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质量检测中,符合目前法规草案中规定的40公斤重量的车只占总数的11.89%。"听证代表陈直青来自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他认为,如果将电动自行车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将给上海电动自行车市场带来很多问题。

  听证代表、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接过话茬说:"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容,对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里程也提出了新要求,电池容量也不断扩大。"他以48V的铅酸电池为例,10安时的一组电池重量就要接近18公斤,"电动自行车总质量怎么可能只有40公斤?"

  市民代表赵长林是一名电动自行车销售商,他对草案中限制电动自行车时速、功率、重量等项目的规定表示赞成。"对电动自行车来说,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合理控制时速等项目将有效提升安全性能。不过,以我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经验来看,80%的车子总量都要超过40公斤,这项标准应该考虑放开一些。"

  "没错,我在市场上看到,很多电动自行车重量都要在65公斤左右,最重要的还是要对时速进行限制。"市民代表金康生表示。作为沪上知名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听证代表、绿亮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加亮提出,把车重强制限制在40公斤以内,将可能带来两个后果:要么是车辆续航里程变短,驾驶人得不停充电;要么就是厂商偷工减料,"目前,我们生产的车子最简单的款型也要39公斤,要把车身重量降下来,在保证车身强度和安全的前提下,就必须使用锂电池作为动力,但是锂电池要比铅酸电池车高出七八百元,没有市场优势。"来自交管部门的代表卢峰则讲述了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尴尬,"之前,为管理电动自行车上牌,非机动车管理所还专门装了个秤。车子来上牌,就得先过磅。后来,我们发现使用铅酸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不管是10安时的还是12安时的都超重。结果,很多人就在上牌时换掉电池,上好牌再装上。"他认为,对电动自行车应在外形尺寸、骑行动能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这样才能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超大型、豪华型、轻摩化的势头。

  目前仍有350万台超标车在路上行驶,听证代表建议

  规定限期淘汰或强制购买保险

  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应按照机动车管理?在昨天的立法听证会上,很多人认为,对于存量超标车的处理应在法规中有所体现。

  "法规对超标车在沪销售和上路都设定了限制,可目前仍在路上行驶的350万台超标车怎么办?"听证代表郭建荣一开始就提出了个尖锐的问题,"立法之后生产销售的超标车可以按照法规中设定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理,可以前的车总得有个解决办法。"他建议,对存量超标车应规定限期淘汰,并且要有个明确的时间表。

  这个建议得到了很多听证代表的支持。"超标车必须要限期进行淘汰,不过相关部门是否也可以考虑到车主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鼓励他们以旧换新的政策。"交管部门代表卢峰认为,过渡期结束后,如果仍有超标车上路行驶,一旦它们出了事故,则应比照机动车处理。律师代表刘巍嵩则给出了另一个解决方案,要求存量超标车购买强制保险。"超标车在很多指标上已经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但它们缺少救济渠道,一旦发生事故,很难获得理赔。"他建议参照机动车的标准,"超标车购买强制保险,这一方面可以确保事故后能有所救济,另一方面也能通过这种经济杠杆让部分车主放弃超标车。"

  ■声音

  听证代表张坚:

  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被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围,但残疾人的出行需求与正常人有所不同,对残疾车采取跟其他非机动车一样的"一刀切管理",不太合理。就拿载人来说,残疾车上的往往不是"乘客",而是陪护者。我建议,市政府对残疾车的管理制定专门的规章,有效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听证代表何赛飞:

  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认为这是立法中人性化的体现。不过,现在很多12岁左右的孩子体重都要达到100斤,相当于一个成年人了。我建议,是否应从乘客年龄和体重两方面进行限制?

  听证代表陈麟骅:

  对一般市民来说,非机动车是交通工具;可对快递行业来说,非机动车则是生产工具。立法中应对这两种不同使用性质的非机动车加以区别;但也不能因为行业利益影响公共利益,可根据行业特点加强规范。

责任编辑: 林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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