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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3类20项行政审批权下放张江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6-14  内容来源: 上海东方卫视

 
 
上海:13类20项行政审批权下放张江
 

  新报讯 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批权下放试点将实施。记者昨从市政府发布会获悉,下放权限涉及13类20项,包括土地出让、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等。

  简化程序延伸服务

  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副主任侯劲介绍,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权限包括以下放权限为主,以赋予资格、简化程序、延伸服务为辅的多种方式。其中下放的权限包括9类13项,即土地出让1项、规划参数调整3项、绿地范围控制线划定和调整2项、设计文件审查1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1项、环境影响评价1项、预防性卫生审核1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1项,企业登记注册资本零首付和企业集中登记2项。赋予资格的包括1类2项。经委托,试点分园将具有内资项目备案和外资项目核准资格。简化程序的包括1类1项。即在一定条件下可免于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直接进入后续审批环节。

  涉及延伸服务的有2类4项。因有关审批权限属国家相关部委,委托试点分园负责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申请受理和材料初审,负责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初审的方式延伸服务。

  部分重点项目可园内审批

  “财税政策和下放权限,实际上就是管理体制的突破。如张江核心园、金桥核心园成立了一门式审批中心,张江核心园区实行零收费。金桥园管委会去年有一个大型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从拿到土地后3个月就开工了。张江核心园去年投资70亿元的一个项目,9月12日拿到土地,12月就证照齐全开工了。”侯劲介绍,上述权限下放后,试点分园在一定条件下,可对多个关键事项实现园内审批。

  试点分园可采取公开招拍挂或定向挂牌方式出让土地,实行带方案的土地出让制度;可受委托进行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前期征询工作。可审批容积率小于2.0的调整内容;审批工业、仓储、研发用地之间的相互转换和拆分、合并以及建筑高度的调整项目;审批产业用地绿化率、建筑密度调整事项;审批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可受委托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预防性卫生审核事项;可在不减少规划公共绿地总量的情况下,实施绿地范围控制线的划定和调整。可负责管理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负责园内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可对符合一定条件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零首付”注册;可在指定场地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服务业企业集中登记。

  张江获3项政策红利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副主任侯劲介绍了国家3项重要政策落户张江高新区的有关情况。第一项是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第二项是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第三项是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

  上述3项试点政策有效期均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试点范围主要限于在张江高新区范围注册、实行查帐征收的高新技术企业。

  侯劲介绍说,为尽早释放试点政策红利,张江高新区将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政策落实。针对政策惠及面较大的方面,重点组织好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五险一金”列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可在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等政策的落实。

  记者 黄梦佳 报道

责任编辑: 林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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