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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首次勒令日企赔偿二战劳工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7-11  内容来源: 央视国际

 
现年90岁的原告吕运泽(中)与支持者一起高喊口号。(图片来源:日本共同社)
 

据日本媒体报道,韩国首都首尔的高等法院7月10日就4名韩国人以二战时期从朝鲜半岛被强掳至日本炼钢厂从事劳动为由向新日铁住金(原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索赔一案做出判决,裁定原告方胜诉,勒令该公司依照要求赔偿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16万元)。

首尔高等法院指出:“强制劳动是与日本政府在朝鲜半岛的非法殖民统治及侵略战争直接相关的反人道非法行为。”该案去年曾被韩国最高法院发回重审。

据悉,韩国法院在战后赔偿问题上勒令日本企业做出赔偿尚属首例。目前韩国还有5起类似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今后也可能出现更多索赔诉讼,此次首尔高等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其他同类案件也将产生巨大影响。

不过,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称:“日韩间的索赔权问题已经完结并最终得到解决,这是日本的一贯立场。”他还说,如果判决与日本立场相左,日方将不予承认。新日铁住金方面也表示,上述判决“不正当”,该公司将尽快向韩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去年5月,韩国最高法院首次认定原告吕运泽的个人索赔权并未因1965年的《日韩请求权协定》而失效,驳回原告败诉的二审判决结果,发回首尔高院重审。

首尔高院在10日的判决中,以日本在签署协定的谈判过程中未承认殖民统治的违法性为由,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表明两国在索赔权失效一事上已经达成共识。

日本政府则一直根据该协定认为个人索赔权已失效,日本的法院也曾驳回韩国人的索赔诉讼。

现年90岁的吕运泽等人曾于1941年至1943年应征新日铁前身日本制铁公司的工作,赴日后被送往大阪制铁所等地,以公司违约并强迫其从事严酷劳动为由,于2005年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 林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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