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超市未兑现优惠承诺 被指“虚假宣传”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9-05 内容来源: 红网
“现金抵用券事小,超市的信誉才事大!”家住长沙金星北路的网友李小姐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反映,她在华润万家超市广告传单指定的活动日期购物,并达到了促销活动规定的购物金额,但工作人员却以“传单印刷错误”为由,拒绝为其兑现广告传单上作出的优惠承诺。
红网联动律师李炎辉对此认为,超市方“利用传单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这种行为已涉嫌构成“虚假宣传”。
顾客:超市未按广告传单承诺兑现优惠
李小姐称,8月22日,她路过长沙奥克斯广场,正遇上华润万家超市工作人员在发促销广告传单。广告传单注明8月22日至9月4日,活动期间顾客购物满138元,可凭广告传单获赠12元的现金抵用券。她为此在该超市购买了148元的商品,付款时收银员提示在前台领取现金券,但前台工作人员告知“现金券暂时还没到店,要到29日才能领取”。
8月30日,李小姐再次前往华润万家超市奥克斯广场店购物,当天购物消费158元。她拿着两次购物时的小票和广告传单至前台兑换现金券,但工作人员仅为其兑换了一张12元的现金券,理由是“传单上的活动日期印刷厂写错了,活动应该是从29号才开始,而不是22号,所以只能兑换一张现金券。”
超市:印刷错误,已在超市刊登致歉说明
“这也太坑人了吧,传单上面的活动日期写得清清楚楚,现在一句印刷错误就把顾客打发了?!”李小姐对此很是不满,认为华润万家作为一家知名超市,对已作出的承诺应该“言而有信”,而不是让顾客来为自身的过错来买单。
今日下午,红网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华润万家奥克斯广场店。该店值班经理谢小姐对此解释称,传单促销的活动日期确实是印刷厂弄错了,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在超市入口处、收银处等多处位置,特意刊登了致歉声明,“同时,我们还多次利用广播对此事进行了说明和道歉,请顾客谅解。”
律师:超市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炎辉对此点评称,“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超市方发放的广告传单对活动时间、参加范围、领券日期、用券时期均作了确定的表述,已经符合《合同法》上要约的条件。超市方以印刷错误为由拒绝兑现优惠承诺,以涉嫌构成‘虚假宣传’,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李律师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 刘颖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