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出台监管文件:比特币不能当货币流通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12-06 内容来源: 上海第一财经
京华时报讯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日前印发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通知表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通知规定,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应当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通知还要求相关机构要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责任编辑: 孙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