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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39人传播暴恐音视频 均被判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 2014-05-22 08:51:29  |  来源: 央视国际  |  作者: tianmai  |  责任编辑: 刘璟

5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近期新疆全区法院涉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公布多起典型案例。

其中,5月20日,新疆塔城、昌吉、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6个地州人民法院对16案39人集中进行了公开宣判。这批案件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罪等,涉案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最长刑期15年。

就此,新疆区内部分法律界专家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涉及暴力恐怖的音视频通过网络等各种方式非法传播,其危害性极其严重,政法机关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及时判决惩处,将积极推动从源头上消除暴恐思想滋生蔓延土壤,确保全区社会稳定大局。

传播暴恐音视频违法犯罪活动日益活跃

当今,互联网发展迅速,移动存储介质传播信息也更加方便快捷,从而改变着人们传统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信息的科学传播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但另一方面,如果对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传播管理不善,必然会导致不良信息泛滥、引发矛盾、涣散人心,甚至成为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工具。

近期,新疆已经连续发生多起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给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暴力恐怖活动已成为影响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现实危害,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同时,必须从源头上消除暴力恐怖思想滋生蔓延的土壤。

据记者了解,仅2013年,“东伊运”共制作发布暴恐音视频107部,超历年总和,部分传入境内,煽动性极强。敌对势力蓄意制作和传播的音视频,目的很直接,就是渗透和传播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达到他们的分裂目的。

从近年来新疆破获的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来看,制作、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成为当前暴恐案件多发的重要诱因,暴恐分子几乎都曾收听观看过暴力恐怖音视频,最终实施暴力恐怖犯罪。特别是利用互联网传播非法宣传品速度快、范围广、方式隐蔽,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和影响日益严重。

对此,今年3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文化厅、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对什么是“暴力恐怖音视频”作出界定,并强调严禁制作、发送、播放、复制、传播、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严禁浏览、下载、存储、复制、转发、发布、上传暴力恐怖音视频以及相关网址链接,严禁制作、贮存、销售、运输、夹带、寄送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通告》发布之后,新疆各地、各部门加大查处、打击传播暴恐音视频工作力度,全区公安机关已清理暴恐音视频、链接等有害信息2229条,侦办各类案件226起,共打击处理232人,其中刑事拘留71人,批捕17案34人。对107名案件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行政拘留、警告等处罚。

新疆全区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涉传播暴恐音视频犯罪案件审判专项工作。经依法开庭审理,5月20日,塔城、昌吉、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6个地州对16案39人集中进行了公开宣判。这批案件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罪等,涉案被告人均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新疆高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表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公布典型案例,目的就是让社会公众进一步认清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极端危害性,自觉抵制和阻止暴恐音视频的传播,净化社会环境;同时警示并教育那些潜在的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违法人员,要引以为戒,遵纪守法,悬崖勒马。

责任编辑: 刘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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