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约束人肉搜索 大V转侵权信息或担责
发布时间: 2014-10-10 08:02:31 | 来源: 上海东方高清 | | 责任编辑: 林凡凡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称,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电子信息的保护正面临着诸多挑战。个人信息的收集几乎无处不在,个人信息的内涵越来越丰富,范围越来越广。因此,在互联网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是司法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规定》内容,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该项条款还专门列出了例外情形,包括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的、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的、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等情形。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顾培东认为,当前在互联网上,基于私人目的的“人肉搜索”行为时有出现,被侵权人的个人信息很可能在网上被公布,这给很多被侵权人造成困扰。《规定》的这项条款实际上从法律层面上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另一方面又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
| 责任编辑: 林凡凡 |
相关文章
- · 最高法规范网络侵权案件审理 明确约束人肉搜索 [ 10-10]
- · 最高法约束人肉搜索曝光隐私 受害人最高获赔50万 [ 10-10]
- · 最高法明确约束人肉搜索曝光个人隐私 [ 10-10]
- · “侮辱罪”兜不住“人肉搜索”法律底线 [ 09-09]
- · 吴镇宇不满网友"人肉搜索" 怒骂:白痴很多 [ 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