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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一场闹剧

发布时间: 2016-07-11 15:26:49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刘颖颖  |  责任编辑: 刘颖颖

南海仲裁案:一场闹剧

 

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让中国最南端这片蔚蓝的海域搅动起波澜。中国政府已经多次郑重声明,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因为无论从法理还是事实看,这都是菲律宾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

根据国际法,领土取得有很多基本原则,一般有四个要素: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经营、连续不断地行政管辖。早在2000多年前,中国人已经开始在南海进行渔业生产活动和航路开辟,对南海有了命名。早在唐代(公元618年),南海就归属于中国琼州府辖下,之后历代政府也随之实施有效管辖。二战期间,日本曾非法侵占南海岛礁。二战后,中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文件,在战后收复并行使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中国自古以来就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是有确凿的事实依据和法理依据的。

相比之下,菲律宾无法拿出其对于南海拥有主权并优先于中方的历史依据。菲律宾的领土范围,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主要由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华盛顿条约》和1930年《英美条约》划定。根据条约规定,菲律宾的领土范围限制在东经118度线以东,并不涉及中国的南海岛礁。上述范围被1935年《菲律宾共和国宪法》再次确认。但此后菲律宾却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8个岛礁,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严重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是非法、无效的。

在南海问题上,中国始终致力于通过谈判协商妥善解决争议,2002年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签订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然而,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违反中菲之间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协议,违背其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承诺,单方面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争端提起强制仲裁,并声称其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

菲律宾所提仲裁事项主要归纳为三类:

一:中国在南海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与《公约》不符;

二:中国依据南海若干岩礁、低潮高地和水下地物提出的200海里甚至更多权利主张与《公约》不符;

三:中国非法干涉菲律宾基于《公约》所享有和行使的权利。

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和中菲海洋划界问题。领土主权问题超过《公约》的调整范围,不涉及《公约》的解释或适用。而早在2006年,中国就依据《公约》规定公开作出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因此,仲裁庭对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没有管辖权,更没有资格作出裁决。然而,仲裁庭却对事实真相置若罔闻,执意接受菲方无理主张,强行推进仲裁程序,属随意扩权和越权。中国政府决定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恰恰是依法办事,维护了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曲解法律的仲裁庭作出的“裁决”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会改变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事实,不影响中方在南海的海洋权利。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中国的不接受、不参与立场正在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理解和支持,这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国际法的尊重和承认。我们相信,未来还会有更多国家加入到支持中国的朋友圈中来。

 

南海系列片:

《南海》(一):中国渔民的海上家园

《南海》(二):百年风云

《南海》(三):守护南海

责任编辑: 刘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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