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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广场舞成“全武行”错在哪方

发布时间: 2017-06-07 15:14:38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孙磊

 

广场舞成“全武行”错在哪方

6月1日上午,在河南省洛阳市王城公园篮球场,打篮球的年轻人和跳广场舞的大叔大妈因为场地问题发生矛盾,由言语冲突发展成为肢体冲突的视频在网上热传。随后,公园管理方“暂时关闭”了篮球场,并在距离篮球场50米左右找到一块与篮球场大小差不多的场地。但“大爷大妈”似乎并不买账,认为新场地不够平,准备等篮球场开放后“卷土重来”。

近年来,广场舞作为中老年群体性运动项目,不仅越来越红火,而且在城市的街头巷尾也异常活跃。与之相随的就是,人多地少,只要能找到一块空地,广场舞大爷大妈都要占为己有。尤其是在一些居民小区、大型广场等,这些运动场地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谁最先抢占有利地形,谁就拥有使用权”。在本次事件中,根据国家规定,公园篮球场属于公共体育设施,是一种公共产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因广场舞而发生的冲突,从根本上讲,还是源于城市公共供给的不足。

这些年,关于广场舞的场地纠纷时常发生。2013年10月,武汉汉口中央嘉园小区广场上,跳广场舞的人群被从天而降的粪便泼了个满头满身。原来是楼上的住户不堪噪音的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采取此举泄愤。2015年,在安徽蚌埠一广场上,一群广场舞大妈和玩轮滑的青年因为场地发生纠纷,大妈怒扇青年耳光。2016年8月,在南京一小区,车主抗议车位被广场舞者占据,双方产生矛盾并报警……

“广场舞抢地盘”,其实是民生抢地盘。发展的民生需要城市提供更多的公共资源。对于广场舞这项涉及广大中老年人的社区文体活动,城市管理者应加强扶持、管理和疏导。比如在远离办公、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场所的地方建设相应的文化广场,避免扰民。城市针对年轻人和中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这样才能保证井井有条,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 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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