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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骑共享单车被撞,谁该负责?

发布时间: 2017-07-26 14:53:3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孙磊

骑共享单车被撞,谁该负责?

今年3月26日,上海一个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7月19日,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据悉,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

事发后ofo曾发布官方声明,表示将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从而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对于这起悲剧,坊间对于主要责任的认定并无异议。男童之所以需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主要原因在于“双重违法”:其一,事发时男童不足12岁,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其二,事发时男童逆向行驶,同样违反了交通规则。而肇事司机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对于争议的焦点,男童骑行单车的提供者ofo公司是否要负责任?

一种观点认为,共享单车企业没有任何责任可言,毕竟小孩有错在先,“盗骑”与逆行才是事故的关键原因。ofo在这一事件中并不存在主观故意,但未必就没有无心过失,这主要体现在单车配备的机械锁具上,既缺少定位装置,又密码唯一。一次使用之后,完全可以凭密码将其变为“私享单车”。由于不像智能锁那样,每次需凭手机扫描解锁,这也间接让其“如果您还不满12岁,等一等再骑哦”的倡导成了一纸空文。

古话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对于一个服务面向大众的企业来说,必须确保其服务或者产品不是“危墙”。作为提供出行服务的特殊企业,ofo等企业必须确保产品的安全性,确保其是一个友善的、不存明显纰漏的产品,因为这事关公共安全和大众利益。所以要修建围墙。人如此,企业亦然。而机械锁具明显就是一道有缺口的围墙。

责任编辑: 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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