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营利性民办教育监管体系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3-05 11:44:2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胡卫  |  责任编辑:鲁楠

 

关于健全营利性民办教育监管体系的提案(胡卫)
摘要: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实施后,营利性教育在我国兴起已成为现实。由于政府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以及相关制度建设滞后等原因,营利性民办教育在发展中潜藏着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和运行风险较高等问题。为此,需要健全营利性民办学校准入制度,完善营利性学校日常运行监管制度,建立信息强制公开及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办学风险预警、防范及干预机制,完善营利性民办学校内部治理制度,建立营利性民办学校质量保障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教育法》《高教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揽子法律为营利性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我国营利性教育的兴起已然成为现实。实践表明,营利性教育机构在增加教育供给、扩大社会投资、提升教育消费、激发教育活力、推进教育服务行业的供给侧改革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从法理上讲,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允许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意味着营利性民办学校同样是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合法且有效的举办形式;从自身优势看,营利性民办学校更能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教育资源,也更能发挥竞争机制进行教育创新;从举办者意愿和市场诉求看,营利性学校也具有较大的实际需求。
然而,由于政府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以及监管制度建设滞后等原因,也导致营利性民办教育在发展中潜藏着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和运行风险较高等问题。从国外营利性学校的教训和国内营利性学校的实际情况看,营利性学校与其它市场主体一样,也存在过度逐利等诸多问题,出现减少教学投入、降低办学成本、误导消费者等现象,从而影响教育质量、侵犯“消费者”权益、损害教育公益属性。同时,少数营利性学校在利益驱使下盲目扩张,造成经营不善和资金链断裂,还可能引发学校倒闭等严重后果。不仅如此,由于不少营利性学校存在并购重组、对外投资乃至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的运作,也会导致办学风险增加,造成学校运行不稳定。其中,教育企业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采用VIE架构(“协议控股”)在境外上市所带来的监管风险,以及营利性教育机构控制非营利学校后产生的“变相营利”现象,尤其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针对营利性民办教育在发展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及风险,从趋利避害、扬长避短以及促进和规范营利性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角度,本人结合实际,就如何建立健全营利性教育政府监管体系,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是健全营利性民办学校准入制度。一方面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要,进一步明确营利性学校准入领域及发展空间,厘清政府部门的管理重点和监督边界,让举办者选择营利性办学有方向、可实现;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许可登记制度,严把设置标准底线,可参照工商特许行业的做法,分级分类建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最低注册资本金制度,并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设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在前置程序上防范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
二是完善营利性学校日常运行监管制度。这些监管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价格监管制度,防止出现价格操纵现象;(2)完善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财务监管制度,尤其要加强学费专户监管和审计制度,防范套取和转移学校办学经费;(3)完善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督导制度,确保基本办学质量;(4)完善营利性学校年度检查制度,规范法人办学行为。
三是建立信息强制公开及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强制要求披露学校章程、基本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及标准、财务收支状况以及经备案的招生简章等;建立违规失信办学 “黑名单”制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立“反垄断”预警机制,防止出现市场垄断和寡头,保证教育市场的健康竞争环境。
四是健全办学风险预警、防范及干预机制。建立政府部门间联动机制,加强对不规范变更行为的监管,切实加强对举办者变更行为的前置审查;建立营利性民办学校财务运行状况监测及预警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学费专户监管、经费及合同审计、信息强制公开以及举办者变更管理等一系列措施,统筹治理VIE架构、“变相营利”和各种关联交易问题。
五是完善营利性民办学校内部治理制度。健全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决策机制,依法加强党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领导,建立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学校董(理)事会,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建立健全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保障营利性民办学校校长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建立多元制衡的监督机制,除了普遍设置监事会等独立的内部监督机构外,探索建立营利性民办学校独立监事制度。
六是建立营利性民办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实施营利性民办学校最低教育质量标准,设立教育质量“红线”,抑制营利性学校为单纯谋求利润,刻意减少教学投入、降低办学成本的行为,切实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借鉴国外将获得贷款资质与营利性高校获得认证相关联的类似做法,探索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实施第三方质量评估评鉴,并将评估评鉴结果与招生指标及相关扶持政策相挂钩。

 

责任编辑: 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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