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部署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动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5-16 内容来源: 中国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
中国网5月16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今日上午召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会上介绍,国家食药监总局决定自2013年5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
颜江瑛介绍,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刚组建不久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决定自2013年5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治、惩处、规范,以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她表示此次,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四非”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打击对象主要针对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比如,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功能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作用;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等等。
她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新特点时表示:一是国家食药监总局结合摸底调查的情况,要求省局对涉嫌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二是将传统整治的先企业自查、地方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总局再督查的顺序调整为总局列出重点检查名单,省(市、区)局按照名单和相关要求组织飞行检查。同时,省(市、区)局列出本辖区检查名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三是统一查处标准,明确查处依据,并要求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上限严格予以处理。对这些违法分子和企业就要严打重治,重拳出击,毫不手软。
颜江瑛表示,近期发布的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为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武器。结合《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一旦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足以造成人体危害、社会影响面广,对孕妇、儿童造成健康危害等情况),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颜江瑛强调,在行动期间,国家食药监总局将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通过曝光栏曝光广告违法的保健食品;曝光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件等。此外,结合全国食品药品科普行动计划,总局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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