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婴幼儿配方乳粉准入细则发布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12-26 内容来源: 央视国际
新婴幼儿配方乳粉准入细则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昨在京召开发布会,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并部署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要求各地在2014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对暂不能达到新细则要求、不能按时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以及未通过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给予两年的停产整改时间,保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
通过生产许可审查的企业应向当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的式样。按照新细则有关生产0-6个月龄婴儿配方乳粉使用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质量要求及产品分段要求,企业更改配方或产品名称、包装、标签,给予1年整改过渡期。(来源:重庆晨报)
责任编辑: 孙婉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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