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农村征地或按财产权补偿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4-01-03 内容来源: 中国网
国土资源部:农村征地或按财产权补偿
中国网讯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在12月30日的发布会上称,在农民的征地补偿问题上,过去是按照年产值进行补偿,对农民的住房按照地上附着物补偿,今后或将按照财产权来补偿。
王世元称,要保障耕地“红线”,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在这个问题上有关部门必须要考虑在保经济发展稳中求进的同时,在计划下达和编制上,一定要依照“红线”和“保基本”来定需求。此外,根据补充耕地的质量来定需求,根据盘活存量土地能力统筹需求,加大盘活力度。
王世元表示,在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要先确定原则,产权必须要明晰,公有制必须坚持,用途管制必须坚持,农民的利益必须维护。
据介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入市、宅基地用益物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的充分体现,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细化思路和任务。在完善征地制度的问题上,国土资源部正在考虑今后的政策走向。
王世元称,总而言之,这些工作都要进行试点,目前在实践中还不是那么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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