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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文化发展有十大目标
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
《规划纲要》重申了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五个坚持”的重要方针,这就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改革开放,将《决定》中提出的战略目标、大政方针、政策措施进行了数量化、项目化和具体化。《规划纲要》研究提出了到2015年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10项主要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完成这一目标的具体要求。
比如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要基本完成,也就是在现在已经基本完成出版、发行、影视剧制作和发行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要完成一般国有文艺院团以及新闻网站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明确提出文化行政管理体制要基本理顺,真正实现政事、政企分开,管办分开、事企分开以及文化体制管理体制确定到位,明确提出了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内部活力显著增强等。
比如,目标提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基本建立,要求“十一五”期间提出的五大惠民工程要继续巩固完善提升,像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重点推进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从“村村通”到“户户通”,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要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目标,每学期农村中小学生观看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农家书屋工程到2012年要实现覆盖全部行政村;文博图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要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等。
再比如,对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对现有的七大类传统文化产业要进一步加大改造提升的力度,同时对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要进一步加快发展;与此同时,要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成为战略结构调整的重要支点。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经过我们在“十二五”期间的努力,真正推动文化产业能够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按照“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超过23%的水平,应该说“十二五”期末实现这个目标是完全有可能的。与此同时,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文化产品作为生产产品不断完善,文化传播体系不断优化,主要文化产品进出口严重逆差的局面明显改善等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规划纲要》从九个方面对文化的任务作了具体部署,其中既有原则性要求,也有可操作性措施,既有面向全国的统一要求,也充分考虑东中西部的地区差异,既有长期性的工作任务,也有阶段性的工作安排。
在推进这些任务的过程中,《规划纲要》提出以重点工程带动的工作思路,明确了九大重点工程,并细化分解为50项重点项目。这些项目既包括国家层面的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比如国家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馆、出版博物馆、中国国学研究与交流中心、国家民族博物馆、新闻博物馆等;也有大量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民生项目,比如要求“十二五”期间所有的城市以及县城都要建成数字影院;大力发展红色旅游,重点建设13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其中大部分是适应文化改革新要求提出的新项目。比如科技发展对文化数字化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提出文化资源、文化生产、文化传播的数字化,包括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以及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数字化,也有对一些重点工程,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延续下来的惠民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