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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低收入退休劳模获补养老金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2-12-03  内容来源: 北京卫视

 
北京市低收入退休劳模获补养老金

 

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2012年“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关爱劳模”温暖服务项目启动,主要面向低收入和特殊困难劳模。低于本市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劳模将可得到专项资金补贴,补贴后的收入总额将达到或高于本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510元的水平,预计春节前可发放完毕。

三类人群可获补助

据介绍,本市约有1.2万名劳模。一直以来,党和政府及各级工会组织都对劳模十分关爱,此次市总工会推出的温暖服务项目在原有的惠及人群上进行了扩大。主要有三类,第一是离退休时间较早的低收入劳模,由于退休时间较早、企业关停并转等原因,他们的退休金都低于本市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第二是因病致困的劳模,这部分群体所占比例相对较高,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第三是突发意外劳模的应急救助也被纳入其中。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温暖服务项目的相关规定,对于收入低于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水平(即每月2510元)的离退休全国劳模,将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倍至1.2倍(即每月2510元至3012元)补齐差额;对于收入低于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省部级劳模,将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水平补齐差额。在职的全国劳模月收入低于4672元的,将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至1.2倍(即每月4672元至5606.4元)补齐差额。

同时,该温暖项目还对特殊困难劳模提供救助。因患有尿毒症、癌症等大病,长年治疗慢性疾病或者其他意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全国劳模,将按照本人自付医疗费用的50%至80%予以补贴;同样因患病致困的省部级劳模也可获得补贴,数额为本人自付医疗费用的20%至50%。

明年春节前补贴发放到位

即日起,全市各级工会将启动对劳模群体的调查摸底,并将于12月14日前完成本年度劳模数据库的更新。此次补贴将按照数据库的信息发放。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同时满足低收入补贴与特殊困难帮扶申报条件的劳模,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申报补贴。从今年起,温暖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将通过劳模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发放。此次补贴将优先采用京卡·互助服务卡发放,预计将于2013年春节前发放完毕。

“两节”慰问重点面向困难劳模

“为低收入劳模补齐养老金将形成长效机制。”该负责人表示。总工会还要求基层工会在两节期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配套政策,适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特别是深入走访慰问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劳模和存在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劳模。

据了解,在此之前,市总工会已下发《加强和改进劳模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关心劳模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如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劳模,工会要优先帮助办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住房的申请事宜,对于农民工全国劳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可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下落户;根据劳模的身体状况、工作情况制定疗休养计划,保证每名在职劳模每两年至少享受一次休养;定期组织劳模体检,在职劳模应保证每年至少体检一次,离退休劳模每两年至少体检一次等。(记者 袁京)

责任编辑: 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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