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进一步处理“香格里拉旅游怪象”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10-11  内容来源: 旅游卫视

据新华社昆明10月10日电(记者 吉哲鹏)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9日对媒体曝光的“香格里拉旅游怪象”的进一步处理作了通报,其中2名涉事导游被吊销导游资格并列入“黑名单”,迪庆、丽江、昆明的4家涉事旅行社被不同程度处理,涉事的旅游执法人员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州旅游执法支队负责人李四春被撤职待岗。对私借李四春警服的州公安局民警,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处理后在全州公安系统内进行通报。

导游出言“把刀架在脖子上”威胁游客

据通报,媒体曝光的在香格里拉导游强迫游客消费的两起事件分别发生在8月6日和8月14日。7月31日,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与游客梁某某一行二人签订旅游合同,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将该两名游客委托迪庆香格里拉招商旅行社负责香格里拉段的旅游接待。迪庆香格里拉招商旅行社委派段元周提供导游服务。8月6日,在旅游团队行至松园桥附近时,段元周在旅游车上收取游客的藏民家访费用时,对游客进行言语威胁,口出“香格里拉的导游很恐怖”、“把刀架在脖子上”等言语。

8月12日,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与游客梁某某等6人签订了旅游合同,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将这些游客委托迪庆香格里拉中青旅(600138,股吧)行社负责香格里拉段的旅游接待。迪庆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委派张涛提供导游服务。8月14日,旅游团队行至离虎跳峡10公里左右路段,张涛强行向游客收取藏民家访费用,每人100元。因梁某某等6人不愿参加自费项目,被该导游强行赶下旅游车,同时该导游在现场退还该6人每人480元的参团费用,并撕毁了游客所持的旅游合同。

随后,游客梁某某等6人前往丽江市旅游局投诉。经丽江市旅游局调解,由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按合同约定向游客赔偿合同总金额40%的违约金,每人赔付192元。之后,迪庆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对张涛作出罚款5000元并停团的内部处理。梁某某等人随后到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局投诉,要求处理当事导游。在此过程中与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州旅游执法支队负责人李四春发生争执。李四春态度恶劣、语言粗暴并威胁游客。8月22日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执法支队找到张涛,并暂扣其导游上岗从业资格证书。

执法支队负责人私借警服进行执法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通报,经查明相关事实后,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局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分别吊销张涛、段元周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导游人员上岗从业资格证书及迪庆藏族自治州导游上岗证,由省旅游执法总队将二人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在云南省范围内从事导游服务工作。

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迪庆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迪庆香格里拉招商旅行社分别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处停业整顿1个月;由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涉事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作出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由丽江市旅游局对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给予责令改正,并在全行业内通报批评。

经查明,李四春为便于在旅游旺季开展执法工作,于8月21日(当事人投诉当天)私自向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一名民警借警服开展旅游执法。相关部门对李四春作出撤职待岗的处理;对私借警服的州公安局民警,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处理后在全州公安系统内进行通报。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认为,虽然此次曝光的案件发生在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和生效之前,但是反映出了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和旅游企业的经营、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对此,云南将把此次事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整治,重点排查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更好地规范云南旅游(002059,股吧)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 刘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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