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反对腐败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3-04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图为新华社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翟子赫 摄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图为新华社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翟子赫 摄

   

    中国网3月4日讯 今日上午11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回应记者提问时称,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反对腐败。

[新华社记者]:

发言人您好,我们知道新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产生以来,对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同时,也提出了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想请问,全国人大在反腐败立法方面有什么打算?今后在推进反腐败制度建设方面将有哪些新的举措?

[傅莹]:

谢谢你提到这个问题。反对腐败的工作,这方面的情况是我们当前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我回家休假的时候,也听到我们家乡来自方方面面的人谈到这个问题,大家都非常关心。大家对我们党中央提出要建设廉洁政治是非常拥护的。大家关心的是,我们怎么去进一步推进、怎么能够制度化地形成廉洁政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要求。这方面的呼声是很强烈的,我也看了最近一些网上的讨论,人民群众非常地希望能够切实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权力的运行给予切实的约束,有这样一个约束和监督的体系,真正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去。这点上应该说,我们国内是相当有共识的。

[傅莹]:

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从政府部门、各个方方面面、主管部门都在加紧研究。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角度,对这个问题一直非常关注,也是非常重视的。在健全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做了很多努力,要做到有法可依。比如说,制定和修改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反洗钱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等。这些法律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家的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傅莹]: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形势是非常严峻的,要加强廉政建设的任务还任重而道远。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反对腐败,要及时地修改完善反腐败法律,要狠抓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要求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行使自己的权力。同时,针对现在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也需要多倾听社会的意见,要加强研究论证,这个问题我也相信,这次大会上代表们会积极地建言献策。希望能够让人民群众不断地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果和变化,能够把反腐倡廉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下去,谢谢!

 

视频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石宇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