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制定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 包括六个部分
王峰:抓紧制定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 包括六个部分(中国网 高聪摄)
中国网3月11日讯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今天上午举行记者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内容回答中外记者提问。王峰表示,保障机构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需抓紧制定六部门“三定”规定,在“三定”规定中要突出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和突出部门的责任内容。
有记者问,如何保障方案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王峰说,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有四条措施:第一,抓紧研究制定新组建这六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在“三定”规定当中要突出强调两条:一是突出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新组建的部门不仅仅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仍然是它的主要任务,要把职能转变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突出部门的责任内容。抓紧“三定”,使新机构能够尽快的按照新的职责、新的要求开展工作。同时这六个机构的调整还涉及到诸多相关部门职能的调整,我初步算下来大概有18个机构,要把它自己的职能随着这六个机构的兴建和组建,相应的进行划转和调整,我们对相关机构的职能要进行修订。总之要通过“三定”来具体落实和细化这次改革的要求。
第二,要把重头戏放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落实上。这次改革提出了10条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现在只是落到方案上,有的比较原则。怎么样能够转换为实际效果,需要把这个任务分配到各部门去,限定时间,按照改革的要求,结合改革的实际对号入座,拿出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措施来,然后按照这个措施一步一步的推进。这项工作马上就要作出部署。
第三,在这次改革的基础上,必然要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修订,这项工作也要抓紧进行,为落实改革要求提供法制保障。
第四,要切实加强对这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个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机构的组建、把职能转变的具体措施都加以细化、加以落实。我相信通过这样的要求,这次机构改革的措施、任务应该能够得到顺利的完成。
记者了解到,“三定”规定是中央机构委员会编制办公室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
“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是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
二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
三是内设机构(一般部门内的司局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
四是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五是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
六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
视频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吴爱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