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协委员李铀:应强化出生缺陷干预以应对"全面两孩"

发布时间: 2016-05-10 11:21:21  |  来源: 成都商报  |  作者: 刘璟  |  责任编辑: 刘璟

2亿元人民币,20亿元人民币,120亿元人民币,这些数字分别是全国每年新增出生缺陷因神经管畸形造成的经济损失、先天愚型的治疗费用以及先天性心脏病的治疗费。

在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看来, 出生缺陷是全球性人口健康问题,我国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总数近百万例,约占出生人口总数的5.6%。随着我国“全面两孩”时代的到来,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应在制定法规、加强产检等方面进行应对,还应在某类出生缺陷高发地区,实行强制检测。

干预出生缺陷 应制定专门法规

李铀此次提案中建议:制定专门法规,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出生缺陷干预三级体系的各项要求,保障出生缺陷干预各项目的实施。加强优生宣传和指导服务,切实提高婚检、孕前检查率、产前筛查和诊断率;对要求强制开展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要落实管理措施、技术资源、经费条件,保证强制筛查实施到位,尽快提高筛查率。

同时,李铀认为,要推进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障碍筛查的专业诊断和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提高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覆盖面。根据不同项目的监测诊断机构的服务半径,科学推进专业机构建设布点,确保服务范围全覆盖。在要求强制检查的项目中,要方便孕产妇和新生儿就近检测诊断;可以送样检查的,合理布点建设区域性检验诊断中心,建立相应的技术保障体系。

出生缺陷高发区 应实行强制检测

根据全国和地方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将发生率较高的出生缺陷列入强制性检测项目。如在“地贫”高发地区增加“地贫”筛查项目,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先天性心脏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皮质醇增生症等病种纳入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或参照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串联质谱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等工作。

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模式,逐步扩大监测范围至出生后42天,甚至生后3-6个月。

普及新生儿筛查 应落实经费保障

如何促进新生儿筛查的自愿普及?李铀在提案中称:各级政府应将出生缺陷防治纳入专项管理,加大投入力度,落实防治经费保障。国家统一要求的强制性检查项目,应政府保障免费实施,并主要由中央财政支付费用。支持各级政府在国家规定项目之外,增加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一定补贴。逐步将强制筛查中检出的出生缺陷患儿的治疗和康复纳入基本医保。

责任编辑: 刘璟
标题图片
中国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