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培勇:“营改增"是重大财税改革导火索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1-26  内容来源: 中国网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发表演讲 摄影/杨佳
 

中国网 1月26日讯 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中国经济年会(2012-2013)”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旨在研究中国经济进入新阶段后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把握经济发展新趋势,为正确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在第二分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迫在眉睫的挑战,排在第一位的首先是目前正在全国推行并且逐步扩大范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简称营改增。

对营改增很多人是从税制改革的角度解释,至多把它和宏观调控联系在一起,把它解释为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条途径。这只是表面现象,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营改增实际上是一场不亚于1994年的重大财税改革的导火索,甚至由此带动整个经济社会一场重大的变革。

第一,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的变化。目前正在推行的营改增的扩围包括两个线索,一是地区扩围,二是行业扩围,在上海以及其他12个省市正在进行的营改增,包括的范围是1+6,就是交通运输业加6个现代服务业。这1+6个行业所进行的营改增的改革涉及到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根据经济结构不同,大体上是在20%-30%之间。今年的某个时候,这1+6范围的营改增叫一步推向全部,但与此同时还有另一种扩围正在酝酿,就是在1+6的基础上进行行业扩围。比如可能会有2+8、2+10等等方面的扩围。在1+6范围扩围的时候,涉及到地方政府的收入是20%-30%。

第二,就全国的税收收入来看,目前增值税占全部税收的11%,营业税占16%,当两个税种合并时,如果不同时出台其他的措施,就为意味着增值税这一个税种所占的份额会一步蹿升到57%。增值税一股独大、一税独大将会给中国的财政收入体系的安全构成强大的挑战。连老百姓都懂得,不要把所有的钱同时投入一只股票上,而要分散风险,像我们这么大的国家,如果有5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其中某一个税种,这个风险是非常大的,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对增值税本身进行另外一条线索的改革,就是增值税的标准税率要因此下调,我们测算增值税的标准税费每下调一个百分点,将影响税收收入2000亿元以上。大家都知道,财政上有一个规律就是财政支出本身是减不下来了,唯一能减的是增幅,当增值税的收入由此而大幅度下降,而政府的支出又减不下来的时候,由此而形成的亏空是要有新的税种填充的,这个税种就是直接税,包括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治理,都会由此而增速。

第三,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我们现在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已经有19年的历史,所谓分税制的“分”字就体现在两个税种上,一是增值税七五、二五分成,另外一个所得税是60、40分成。但不管是七五、二五还是60、40分成,都是基于目前的税收格局分成。当营业税不再存在,当营业税已经归并到增值税体制之后,显然,上述的两个比例必须进行调整,一旦这两个比例不存在重新调整、重新谈判,也同时意味着实行了19年之久的现行制财税体制也到了要重新构建的时候。

上述三个方面的例子都可以说明,营改增绝不仅限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层面,营改增也部分仅仅限于宏观调控、结构性减税的层面,它实际上已经点燃了不亚于1994年财税重大改革的导火索。由于财税体制本身是最综合的,由财税体制可以延伸到政府职能的方方面面、各个层面,甚至可以牵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政府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所以我认为,营改增实际上已经点燃了,另外一场或新一轮中国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导火索,我们必须未雨绸缪,迎接这一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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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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